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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黄四群

“黄律师,你能为我做到什么程度?”这是多年前咨询者就问过我的问题,当初我还试着去解答,后来凡是听到就极不耐烦的挂断或者怼回去“你能付多少钱”。其实咨询过这些字眼的人已经问过律师,但都不能给其肯定的答复,到我这里来找安慰来了。人家的回答是正确的,他不能给你保证和承诺啊!刑事法的宗旨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律师的职责体现在保障人权上,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是针对特定的社会现象经过验证之后,通过一定的程序对此作出的符合最大社会利益的处置措施。比如徐玉玉案,最高法院及时出台了关于电信诈骗的司法解释,对电信诈骗进行规范治理,同时防范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刑事案件的属性决定了禁止对代理结果负责,也是一定程度上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加之刑事犯罪的主体性、刑事侦查的秘密性、刑事辩护的服务性,律师不给予承诺和保证是对委托人负责,也是在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不是对案件结果负责。

前些天,一位咨询者电话问我他的亲戚因涉嫌非法集资而被逮捕,将所请律师写的法律意见及寥寥一页证据向我请教,我看过对此意见实在不可恭维,无基本论点,论据东一锄头,西一榔头,泛泛而谈,最后的结论“要求不予起诉”还放在论据中。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作者连议论文都不会写,这样的东西既无格式,又无法理,还无逻辑的“草书”,难怪检察院的领导不会采纳,我甚至可以想象承办检察官看过之后的表情。当然我没有看过证据,对此案不能作全面的评判,但依据经验和情节,判处缓刑也是可以考虑的,只是不予起诉难度更大些。咨询者数落他的律师不搞“沟通”和勾兑,希望他的律师去“冲杀”。据我对这位检察官领导的了解,你的意见如果没获得她的青睐,想“曲线救国”只会“死得更惨”。

前些年,我接手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当事人(被告人)属于三进宫,前面两次因抢劫被判刑,这一次因吸食毒品将他人一刀毙命。我受理案件后,鉴于当事人对行凶时的犯意尚存左右摇摆之状,加之被害人系家中唯一男丁,我深感压力重大,力邀当事人家属来长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作调解,我从中斡旋,以此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求得免死的刑罚。被告人的父亲从老家赶过来,我全程陪同谈判的过程,但因双方差距过大,被告人家属确实一穷二白,无法达成合意。被告人父亲后来力数我的“不是”,达不成协议还喊他专程跑一趟,害得他跟死了一回(不能长途坐车)。开完庭之后,我退回了我本收取不多的律师费,让其赔偿给被害人家属。写了一回又一回的辩护意见,做了一回又一回法官的工作。还好,后面的结局不算太差。

附带民事赔偿调解,不属于《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律师的义务,本不是我的工作,退律师费更不是我的义务,庭都开完,我的义务皆履行完毕。我为什么还做这些?记得一位律师讲过这样的故事:一位辩护人为一起命案辩护,收取律师费10万元,后因为被告人家属由于无钱全额支付赔偿金,被害人方无法谅解,最终被告人被执行死刑,而缺口就是10万元钱。前年,我接手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看过案卷之后,我认为无法改判,有退还律师费的冲动,将此想法跟委托人讲,被委托人驳斥:“还没见过收钱之后要退费的律师,你继续给我搞!”这是我见过的最朴实的委托人。

 叙述到此,你可能已经明白,当有人问起“刑事案件,我能为你做到什么程度”被驳斥的所以然,我的回答是:我不能为你做到什么程度,只能为你做些什么。

 2018年1月26日,下了2018年的第一场雪,朋友圈中晒满了欢呼和喜悦,大地银装素裹,晶莹如玉,给人以美好向往的情愫。“瑞雪兆丰年”,愿你我如此,天下无罪。

文章来源:湖南精密刑事辩护律师网(黄四群律师官网/www.hsq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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