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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短波

来源:长沙刑事律师——个人闲谈 网址:http://www.lscsxs.com/ 时间:2016-07-22 09: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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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律师成功控告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违法监听律师会见

    2013年10月,王成律师接受某涉毒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依法担任嫌疑人的辩护人,在首次会见时,侦办该案的刑警支队侦查人员要求本律师等两天再来会见,本律师以刑事诉讼法的律师会见规定拒绝了该无理要求,在看守所会见时,该侦查人员至始至终在律师身旁“旁听”,在会见结束后,本律师对该侦查人员的违法监听行为进行严正交涉,事后,本律师依法书面向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并要求检察院依法给予书面答复,十天后,检察院给予本律师书面答复,告知本律师已对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

 

王成律师因敬业办案累积收到当事人家属赠送三面锦旗

王成律师2014年在办理一宗职务侵占案和一宗故意伤害案,因多次与在押人员会见,了解案情;积极与其家属沟通联系,分析案情;为力求从轻处罚不辞辛苦为被告调查取证,从始至终接受当事人家属的法律咨询,在判决后,当事人家属特意前来本所为王成律师送上“业务精湛  服务热亲”“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的锦旗,以示感谢。

自2013年王成律师收到当事人家属赠送的“恪尽职守 匡扶正义”的锦旗以来,目前王成律师因办案出色已收到家属自发赠送的锦旗三面。

 

王成律师应邀赴京参加死刑复核与死刑辩护高级培训班

王成律师应邀前往北京参加2014年7月4日至7月6日为期三天的死刑复核与死刑辩护高级培训班,该培训班的授课老师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刑五庭庭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秉志以及其他北京知名律师组成,培训期间,王律师与授课嘉宾就死刑方面的高端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王成律师成功申请刑警大队侦查人员回避办案

王成律师2015年1月在办理一宗强奸案中,通过侧面了解,该案侦查人员与受害人可能存在亲属关系,依照法律相关规定,此种情形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否则可能导致影响公正处理案件,作为辩护人,王成律师于2015年1月19日依法向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提出申请,要求该案某侦查人员回避,并要求公安机关二天内给予辩护人书面回复,当天下午,公安局致电本律师,同意回避申请,并依法给予书面回复。

 

王成律师一月内成功办理三宗检察院不予批捕案件

王成律师于2014年12月成功办理三宗在批捕阶段检察院不予批捕而取保候审的案件,分别是刘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史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邱某某涉嫌盗窃案,王成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当事人,全面分析案件,向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在案件提请检察院批捕后,凭借娴熟的办案技能和专业的法律功底,每宗案件均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向承办人提出法律意见,最后检察院均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

根据司法实践,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而最终不予批捕的比例极低,而王成律师凭借专业的刑辩技能,仅在一个月内成功办理三宗检察院不予批捕而取保候审的案件,是王成律师一贯的“给罪者公道 给冤者清白”执业理念的体现,充分说明随着法治的进步,律师在审查批捕环节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王成律师成功推动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改善律师阅卷环境

阅卷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辩护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长期以来,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律师阅卷仅提供电子卷,对社会律师不提供复印、不提供纸质卷宗查阅,更不提供光盘刻录,律师复制案卷材料只能采取拍摄电子卷的形式,如此不仅耗费时间,而且复制质量低下,严重影响辩护质量,惠州市诸多律师不断提出意见和建议,惠州市律师协会曾经多次与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就改善律师阅卷环境进行积极沟通,但一直无果而终。

2015年3月5日,王成律师以个人名义向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对该院限制律师阅卷提出书面申诉,该院控告申诉部门接到申诉后高度重视,积极向该院领导汇报,并主动邀请惠州市律师协会就律师阅卷召开专题座谈会,最终果断达成一致意见,即惠州律师协会提供光盘,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今后对社会律师阅卷可以采取刻录光盘的形式,2015年3月17日,王成律师成为首位在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社会律师的身份成功刻录到案卷光盘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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