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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初,刘湘黔、李颖通过中国银行长沙芙蓉支行申请了60万元的信用贷款,并以自己的名义担保了一辆奔驰中东豪华车。接下来将由长沙刑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具体情况赶紧跟着长沙刑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拿到贷款后,夫妻俩只按期支付了8万多元贷款,拒绝继续还款,连人带车都不见了。

  2021年11月24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刘湘黔、李颖未按约定还款。随后,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刘湘黔、李莹拒绝出面处理此事,本案执行款累计本息已超过60万元。

  刘湘黔、李英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时,将该车牌号作为湘NPP026奔驰中东版商用车抵押。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车辆,但随后车辆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24日上午10时,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刘湘黔将车辆开往长沙市岳麓区某社区,准备低价转售给他人。

  执行法官得到消息后,立即赶到现场,依法对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25日上午9时,执行法官再次对车辆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后,依法对车辆进行了评估拍卖。

  同时,执行法官通过城市一段时间,向被执行人刘湘黔、李英喊话,必须尽快到法院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如果他们仍然选择避免,法院将依法启动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长沙刑事律师,长沙刑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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