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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发生一起枪击案件,凶手持3把枪冲进法院向正在办公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射击,造成3名法官当场死亡,另有3名法院工作人员受伤,凶手作案后吞枪自杀。该案震惊全国,中央督办。被告黄某是其直接主管领导,检方指控其对枪支管理不善犯有渎职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3-7年。辩护要点:1、职务犯罪的主体资格;2、被告人的权责刑相适应原则。审判结果: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

文章来源:湖南精密刑事辩护律师网http://www.hsq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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